今天把黑暗元素三部曲的第一冊帶到辦公室,茉莉看到,問我在看什麼,我就跟她說我在看黑暗元素。我之前跟她提過這本書,所以她把書拿過去看了一下。她看了書皮上的介紹,說,好像很好看的樣子,我說,這在外國是套頗負盛名的奇幻小說,前陣子英國讀者票選最愛的小說,它的得票數僅次於魔戒三部曲。晚上電話不多,我七點的時候吃飯,跟值班的茉莉說,妳如果想看就拿去看吧。回來時,書在桌上沒錯,不過看樣子已經攤在桌上了。正常的新書是絕對不可能這樣攤著的,因為書頁會自動闔上,除非被折壓過。我心裡大叫不妙,把書拿來一看,書皮上已有一條明顯的摺痕。
雖然書皮上本身就有兩條裝訂時留下的摺痕,不過我看了還是很心痛。我跟茉莉說:「書不能這樣壓啦!」然後把書闔上仔細檢查。茉莉一定被我這樣的動作嚇到了,她說:「好可怕啊,我以後不敢跟妳借書了。」我想她大概認為我反應過度,不過如果她看到平常我多寶貝我的書,她大概就能理解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反應。
我倒是還沒有潔癖到把所有的書都包起書套那樣寶貝,不過,封面跟內頁絕對不會去折壓,也絕對不會邊吃東西邊用油油的手指頭翻書。我會在書上寫眉批,但絕少是第一次。當然東西用久了都會變髒變舊,但也絕沒有第一次用就搞髒搞舊的道理。工具書,像是教科書、電腦書籍、字典、語文類的除外,這種書本來就是要用的啊,如果這種書都還要保持嶄新的樣子,那買幹嘛呢,對吧?
忘記余秋雨在哪篇文章裡講過,他藏書甚豐,因此有些朋友會來向他借,他不好意思拒絕,但是借人書有很多風險。怕從此有去無回當然是最大的原因,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是一時興起想看看,翻了幾頁過了一陣子就忘了有這本書的存在。余秋雨說這些朋友也不是故意不還書,而是根本就忘記了。有一次他在一個朋友家發現他之前借出了書,不知如何開口像朋友討回,朋友見他在看,就說,拿去吧,反正他也沒在看,余秋雨有沒有拿回去我倒是忘記了。我也有好幾次這樣的切身之痛,張愛玲的"傾城之戀"借了朋友一學期,書很薄,我想說就算一天看兩頁也該看完了,再問之下,對方說早還了,還說是當面拿給我的,我能怎麼辦?從此書架上就只能空著一個缺口。也借過一個朋友羅蘭巴特的戀人絮語,這次學乖厚著臉皮跟對方討書,對方稱放在台北家裡,下次回家一定帶來還,後來那個傢伙突然休學,再也沒有下落,我的書當然也就消失在茫茫人海。我的書架上現在還有一本戀人絮語,是我後來"補"回來的,可我第一次讀書時所有的感觸都在那消失的第一版裡,我損失的可不是這一本書的價錢而已。還有一類書是所謂的套書,如果因為借人而少了其中一冊,那種感覺更討厭。尤其是有些書還沒法單買一冊的時候,那化成鬼也要追討回來!
余秋雨在那篇文章中另外提到,借給人家看過的書,最怕有一種已經翻"熟"了的感覺。不知道大家了不了何謂書的生熟,新書的紙張摸起來好像還沒有完全分開,翻書時感覺有點窒礙,稱為生。在翻過一兩次之後,書頁跟書頁之間的空隙變大,不再像新書那樣的緊密,翻時的手感極順暢,這是半生不熟的狀。不過,有些人不知道是怎麼看書的,也許是看書的習慣不好還是怎樣地,翻過之後,書頁變得異常蓬鬆,甚至還有摺痕,我想這大概就是余秋雨所謂的"熟"。講個算有點相關的題外話,蛀蟲最喜歡吃這種蓬鬆的熟書,我被啃得最徹底的就是我的日記本。圖書館租書店裡經常被借閱的書就是長這樣的,每一頁的頁角就算沒有翹,每一張書頁上至少也都很明顯可以看出有手指頭翻過的痕跡。講到這個我也有沉痛的經驗,就是余秋雨的"山居筆記",我借給以前的室友,一個學期過去,對方有還我沒錯,不過,整本書從外觀上看起來以及手感上摸起來,就像已經被十幾個人看過的樣子。從此這本書就被我冷凍在書架上,除非找資料,否則我再也沒仔細翻閱過了。有些書比較厚的書背(就是放在書架上時露出書名作者的那一面)也會比較寬,我看書時都會儘量小心不要折到。不過有些人不怎麼寶貝別人的東西,因為即使他們對自己的東西也不在乎,所以我書架上還是有不幸幾本書,書名和作者就這麼被一條醜醜的線分成兩半>"<
有了這些不愉快的經驗,我盡量不把書借人,除非是無關緊要的書,比如說工具書或我看過不會想再看的書,否則只借跟我一樣愛護書的朋友,以及把別人的東西當東西的人。
我大概在十二三歲的時候,會很熱心地把自己認為很棒的書介紹給朋友看,久了之後發現,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看書,因為大部分的人只要看到一整偏都是字的東西就想煩。即使看了同一本書,也不一定有相同的感動。前借書給別人還有一個怪癖,那就是我覺得看完之後一定不會欣賞這本書的人不借,不過自從此舉被我爸媽冠以"不孝"之名之後,我還是放棄這項堅持。畢竟,一個青少年不翹課、不打架、每次考試維持前十名,平常也盡量當個聽話的乖小孩,就因為不借書給父母被罵不孝,這麼重的罪名我可擔當不起。
要不要借書給別人對我來說真是比要不要借錢給別人還困擾。把錢借給別人頂多就是錢拿不回來,把書借給別人,還得擔心書回到自己手上會變什麼樣子,實在傷腦筋。有些書再買就有,不過有很多書可是絕版後就找不到了,我最擔心別人跟我借這類的書,因為也不知道要叫他們去哪邊找,現代人沒事大概也不會跑去圖書館找一本興致來想看的書吧?書又不像CD,別人想聽還可以co給人家,如果不喜歡頂多家裡多個杯墊。
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跟我有相同的困擾哪?還是現在大部分的人都不看書了勒?應該不至於吧?最近聯合報網站在票選最愛的一百本小說,我看討論區還是很熱絡,可見還是有不少的人樂在其中。也許我該去那邊開一個討論話題,像是如何保養愛書?或是如何追討欠書?、如何向人借書?這類的,應該會有不少的迴響吧?^^
Monday, January 19,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