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跑早上跑動漫季,下午跑書展,晚上上大夜班,真是充實的一天。充實也是要付出代價的,早上在太陽下站了一小時多,下午在世貿會場和人搶書,我覺得我全身的肥油已經被擠掉一圈了^^十點回到辦公室,生命值剩下百分之六十。上班到大約一點多,我已經覺得快睡著了。從前不覺得想睡覺還要工作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因為我只要在辦公室精神都還不差,現在才知道那是因為我不夠累,想睡不能睡真是讓我痛不欲生。
我想人的運氣大概和精神狀態有很大的關係吧?前幾天收到一封伊媚兒,說什麼人疲倦的時候容易招蚊蠅,是因為人的什麼東西在身體四周產生了什麼元素的,忘記了,我想這元素八成也會招致奧客。昨天一點多時,一通電話打來說無法上網,錯誤代碼678,測線路OK,再帶她看自己電腦的設定,最後ping她的網卡和數據機,光ping她的網卡就過不去了,所以我就請她自己檢查一下網卡的設定,如果可以的話重灌網卡的驅動程式,然後,她就開始發飆了,要申訴,還要求我其他男同事來接電話。我請我們同事來聽,她就一直說其他業者多好多好,即使她是電腦白痴也會在電話裡花兩個小時教她,讓她可以上網,還說要申訴。我同事一直跟她說沒那麼嚴重,講了大約十分鐘,她自己又再連了一次,莫名奇妙又連上,她才掛電話。
只要是從事服務業的,難免會遇到態度很差的人,有些客戶生氣我可以理解,不過當遇到那種明明是自己理虧還不知廉恥大小聲的人,真的會讓我的奇摩子非常不爽。即使奇摩子不爽也比遇到這種自己明明知道自己是電腦白痴,還在那邊硬凹的人好。電腦白痴不是罪人,就像胖沒有罪一樣的道理,可是,既然妳每天都要用電腦,總該試著了解它一下吧?明明什麼都不懂,也敢大呼小叫,都已經跟她說是她自己電腦的問題,還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ISP,莫名奇妙。她說其他ISP會花兩個小時教她,根本唬爛,我就不相信哪個正常的客服人員會花這麼長的時間就接一個客戶的電話,因為一天只要遇到這一個,這一天的業績就根本就完蛋了,等著被約談吧!連我們都重業績了,我不相信其他業者不管。我同情教她的那個客服人員,真的,一定是被她這樣歇斯底里吼來的,而且,教了她兩小時一點長進也沒。不是我歧視電腦白痴,只是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是白痴還很傲慢,就是標準無理取鬧的奧客。我討厭這種人,就像在現實生活中我討厭那種無知又自大的傢伙。
有一次跟我弟聊到電腦跟網路的演進。本來只是在講網頁製作的,我們講到真正網頁製作厲害的,是那種用個記事本就可以寫網頁的人,老實說我還不會用不支援WYSIWYG的網頁編輯軟體,也還是要到我開始蓋網站的半年後,才了解到html到底是什麼東東。然後,我弟就說,操作介面越來越簡單,反而造成電腦使用者的基本功越來越差。當時對這點我持不太相同的想法,認為介面的友善度增加有助於提升電腦使用的人口,電腦就越能運用在生活中,增加生活的便利程度。事實也的確如此,如果電腦的使用還是停留在dos那種文字介面,電腦介入我們生活的程度大概會剩下一半不到吧,生活的便利渡一定也會降低。姑且不論電腦的方便對人腦的造成多少影響(ex使得人類思考邏輯變得單向,以前的日記裡有講過,這邊就不多說了),至少我肯定電腦的普及運用使得我們的生活更簡單,使得人類不需要把時間花在一些沒有意義的等待和瑣事處理上,剩下的時間我們可以做更多有意義的事情。其實我弟說的也沒錯,現在大部分的人都會用電腦,可是"懂"電腦的有多少?懂也有分程度的,老實說我也不算懂電腦,只是痞子每被操掛一次,再把它救回一次,我就知道我對痞子就更了解一點。也許電腦白癡從來就不會搞掛自己的電腦,就像淹死的往往是會游泳的人道理一樣吧?
做我這個工作每天都會遇到千奇百怪的問題,有些問題真的讓人啼笑皆非,我今晚就接到一個客戶要問為什麼他要申請Yahoo會員失敗?開什麼玩笑,我知道我就去當yahoo的客服了。剛接這個工作的時候,還遇過客戶打來問為什麼換一顆硬碟,之前的信全部不見?見鬼了,妳舊的錢包丟了,放在裡面的沒抽出來的鈔票還找得到嗎?還有用戶叫我們的施工人員去檢查他家電腦,奇怪你家的水龍頭會漏水,你是找水電行還是找自來水公司啊?雖然有句話說顧客永遠是對的,可我覺得客戶也需要教育,業者也要有勇氣拒絕無理取鬧的客戶,不要什麼事情都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這樣下去只會讓奧客食髓知味,逼得每個人都當奧客,有什麼需求不吵就得不到服務,成何體統?
講回我前天白天的行程。動漫祭頗有趣,可惜為何我年輕的時候沒有這麼好玩的活動呢?以前的人看完電影或漫畫或小說,若有什麼奇思思想也只是放在心裡,在會場裡晃的時候,聽到一個人說:「一個人的幻想不足為奇,一群人幻想的力量就是這種場面!」說得對。參展的除了個人也還有學校社團,真希望自己也還是學生,以我的年紀來參加這種活動好像嫌老了,呵呵。不過我倒很想搞個繪圖板自己來試著畫畫看。
之後去世貿的書展。我強烈懷疑所有的台北人都跑來這一區,不只展場裡擠,四周的街道也都是人。冬天阿姑託我買魔戒系列還有陰陽師,可憐的零被我拖著繞著展場找謬思出版社,遍尋不著最後只好看展場攤位全圖,根本沒有他們的攤位,好,進攻聯經的攤位。聯經的攤位在角落,我跟零穿過人牆,以為角落人會少點,錯,因為伊能靜在那邊舉行簽書會。又擠過人潮,我來到"魔戒山"前面,偏偏就是獨缺前傳哈比人歷險記,不管了,還是買了再說。提著書,我們再度殺入會場找郵局,把書寄給阿姑後,開始我和零的血拼時間。血拼的只有我啦,零只有買一本而已。
參展的廠商很多,我把重點放在外文書上,因為外文書在台灣其實不是很好買。總共買了五本,第一本是Rimbaud的傳記,第一次看到它是在FNAC站前店,當時失業中沒錢買,後來有錢了FNAC又收店,現在又被我發現了,當然不能再錯失。第二本是Graham Greene的The Heart of Matters事物的核心。我是看了The End of Affair迷上了Greene,他的書我最早可以追溯到國一時讀的"權利與榮耀",可是當時怎麼看也看不懂,可見有些書還是要有一定的年紀才能讀。Greene的書裡最被推崇的就是The Heart of Matters,可我就是只有在書店看過他的The Quiet American沉靜的美國人跟The End of Affair愛情的盡頭,事物的核心還是第一次看到,當然不能錯過。第三本是Anthony Burgess的A Clockwork Orange發條橘子,Stanley Kubrick有把它拍成電影,但改編很多,有中文版,但我極不喜歡那個版本的翻譯,所以決定直接看原文。第四本是Nick Hornby的About A Boy,有拍成電影,我也同樣討厭那個翻譯,所以決定直接看原文。第五本是Chuck Palahniuk的Fight Club,有拍成電影,也有中文版,我還蠻喜愛中文的翻譯,所以還是決定看原文。
敗家完畢,非常滿足地離開會場,再度跟一群人擠捷運回家。回到家真是累斃了,但還是要上班,悲慘的人生。撐到半夜三點半休息,我的生命值只剩下百分之二十五。到寢室一躺下就昏死了過去,雖然我有用手機調鬧鐘,但時間到了,我還是把它按下去繼續睡。睡到助管請以思鐵來叫我,這時才發現睡在上舖的是潔西卡。我這時才知道以前潔西卡說的那種睡不夠被叫醒的感覺,很難形容,比之前那種因為早上要上班,非得早起,早上起床第一句話想罵髒話的感覺還差十倍。醒一小時半之後就可以下班,真不知道我這一個半小時是怎麼撐的,本來還想下般直接去銀行匯房租給房東,不必了,我直接回家夢周公。這一覺睡到下午三點,沒有被吵醒,已經幾百年沒有睡得這麼好過了。醒來之後神清氣爽,只是餓得要死,因為從前晚八點之後我就沒有吃任何固體的東西了。不過我還是熬到要六點才出去覓食,免得我早吃早餓,晚上又要吃宵夜。
我錢存得差不多了,開始考慮要買eMac還是iMac,因為最大的差別只在螢幕,相同配備的eMac比iMac便宜要三萬。嗯,還是功能取向好了,把錢省下來買軟體Q_Q因為當我有換Mac的打算後,便開始注意Mac可用的軟體。可以支援Mac的軟體不是沒有,只是都不便宜,教育版學生版的軟體也都只支援Windows的作業系統,哀,買Mac的也有窮人好嗎?
Tuesday, February 3,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