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22, 2005

  星期五,就是昨天,和零一起去看電影版的歌劇魅影。早在還沒上映前我們就決定去看這部片了,我跟零都看過原著小說,也聽過Sarah Brightman版的CD,我們對其中的音樂也有一定程度的熟悉,現在搬上螢幕,看完電影後,我們一定有聊不完的話題。
  我在網路上查早場的時間是十點半,到了現場,才發現是十一點。好在我們早些到場,因為學校已經開始放寒假了,排隊的人不少,青少年居多,但是華納卻只開兩個櫃檯,人潮因此大排長龍,我們排了半小時才買到票,領了食物,到放映廳前,還有時間可以把手上的東西吃掉一些。
  進場時,我不小心把爆米花灑了一些在地上,我跟零手忙腳亂用衛生紙把散在地上的爆米花撿起來,拿出去丟掉。後來電影散場後,我們發現我們座位的附近也是一堆爆米花屑= =,更慘的是我的衣服上也黏了一些,還不是在外套上,是黏在外套內的帽T上。難怪我邊吃邊覺得爆米花一直掉,但是在黑暗中怎麼摸就是摸不到Orz。下次看電影絕對不再吃爆米花了!
  回到電影本身,歌劇魅影的劇情,對我來說已經是倒背如流了,吸引我近戲院的原因,老實說並非其中的音樂,而是─華麗的佈景。這樣的理由實在有點牽強荒謬,但卻是我的肺腑之言。當電影的一開始,大吊燈被拉起,原本蒙塵的絨布椅和雕像重新展露風華,配上歌劇魅影的主旋律,我只覺得好感動,差點沒有一行清淚奪框而出。一開始Think of Me,就帶我進入高中時初次聽CD的回憶,當時聽可能是沒有看到畫面,並不覺得多好聽,電影版有了畫面的輔助,覺得更加震撼,之後的All I Ask of You也是。主旋律"Phamton of the Opera"登場,我全身寒毛豎起,血液也像是結冰,差點沒有跟著一起哼唱,只能說,孔子說的"三月不知肉味",也大概就是如此吧?
  我跟零聽完之後,一致認為Andrew L. Webber天才也!電影版的魅影比書裡的可惡,書裡的魅影比較值得同情,CD版的魅影唱得比電影版的好得多,相對來說Raoul電影版唱得比較好。Christine的部分,我覺得個有特色,我還蠻喜歡電影版的。
  看到最後,電影院裡可以聽到觀眾吸鼻涕的聲音,還不只一聲,我用眼角的餘光看零,她也不住拭淚。我嘛,也許是之前在網路上有看到部分劇情,在Phamton對Christine說I love you的時候,照理說這應該是全片最催淚之處,沒有多大感觸,反倒是魅影叫兩人快走,自己獨自面對來抓他的眾人,看到這段我只能很瓊瑤地說,我的心都快碎了。
  看完走出電影院,我跟零說:我好想再再去排一次隊,再買一張票,再去看一次。我跟零一直說好好看,和茉莉一起吃午餐時,我也一直跟她讚美音樂多好聽。
  這部片的DVD已經被我加入年度必敗名單之內,這幾天發呆時如果不是哼"Phamton of the Opera"就是"Think of Me",中午甚至想說把我的版型換成歌劇魅影,反正換張圖就OK。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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