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透漏重大劇情,請安心服用)
兩個不同典型的警探一起搭檔辦案,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在電影和電視劇中,都是常見的組合。《致命武器 (Lethal Weapon)》系列中的Mel Gibson和Danny Glover,和《絕地戰警(Bad Boys)》系列中的Will Smith和Martin Lawrence,均是這樣典型的搭配組合。一個古板嚴肅,另一個就鬼靈精怪;一個是居家好男人,另一個就是花花公子。不同的個性,創造出衝突及笑料,是編劇取之不盡用之不絕的靈感來源。
也就因為有太多前例可循,到底White Collar能變出什麼花招出來?這次,編劇讓一個FBI探員和罪犯攜手合作。Matthew Bomer飾演的Neal Caffery,是善於偽造的詐欺犯,偽造畫作、有價證券、簽名不費吹灰之力,也善於角色扮演。而這部White Collar,就像是《神鬼交鋒 (Catch Me If You Can)》裡頭,Leonardo DiCaprio 和Tom Hanks攜手合作辦案。賊和警探怎樣齊心辦案?兩人之間究竟是各懷鬼胎、各取所需,還是能透夠互信互利,相當耐人尋味,也是一開始吸引我繼續看下去的主因。
由Tim DeKay飾演的資深FBI探員Peter Burke,是一個專門偵辦智慧型犯罪的高手,他花了三年的時間佈線埋伏,將Neal Caffery送進監獄。就在Neal刑期即將屆滿之際,他越獄了,因為他的女友Kate最後一次探監時提出分手。乍看之下非常浪漫的越獄理由,事實上沒那麼單純。Neal相信Kate是受人脅迫且有生命危險,於是不顧一切逃出來要尋找真相。Neal這次很不幸地一下子就被Peter逮到了。聰明如觀眾及Neal者,當然知道這次入獄便再無見到Kate的可能,為了換取在外活動、蒐集情報的自由,他只能和Peter合作,擔任FBI在智慧型犯罪領域的顧問。雖然不必入監服刑,但代價是腳上從此必須綁上一只電子腳鐐,活動範圍僅只有方圓兩哩,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說,一旦他想擺脫腳鐐,FBI那邊馬上就會收到警告信號。
本劇片名White Collar雖然指的是白領階級,但看下去便知其實指的是White Collar Crime。它有很精彩的第一集,結奏明快,人物個性鮮明。不過,既然劇名開宗明義講的是智慧型犯罪,這齣戲的劇情卻少有縝密的鋪陳,越看下去不合情理的地方也越來越多,等破綻多到我快要追不下去的時候,該死的編劇卻留了一個大伏筆,讓我不得不繼續往下看。
繼續追下去的結果,劇情一樣還是乏善可陳,吸引我繼續看下去的,是帥到掉渣的Matt Bomer,人物的互動及有趣的對白。除了兩位分庭抗禮的男主角外,Peter有個賢內助Elizabeth,我想全天下的男人都會希望有這樣的老婆:聰明有幽默感、體貼老公的工作辛勞、自己又事業有成。另外還有一個男配角Moz,是Neal的密友兼助手,戲裡對他的來歷沒有多加著墨,但是沒有辦不成的事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劇中的對白,妙趣橫生。Peter苦惱於如何慶祝和老婆的結婚週年,Neal問他說:「你總知道你老婆喜歡些什麼吧?」Peter說:「不,我一點也不知道。」Neal說:「怎麼可能,你為了抓我連我鞋子穿幾號、早上幾點起床都知道……」「那是我的工作,那是兩碼子事。我老婆不會為了躲我假造身份、逃離出境。」而當Peter被陷害,Elizabeth要求Neal偷出在聯邦法院法官辦公室中,錄有Peter影像的錄影帶時,她說:「你如果不去偷,Peter就要進監獄了。」Neal說:「如果我偷了,可能又要回去了!」
順道一提,我一直覺得Matt很眼熟,原來他也有演《宅男特務 ( Chuck ) 》!
這齣是Ava向我推薦的,發這篇文時,演到第十一集,我利用年假期間從頭開始追到這邊。在IMDB上評價很高,目前有八點六分,遠超乎我想給的評價。一部影集會不會讓觀眾想繼續看,我想劇情應該佔最主要的因素,偏偏劇情是它最弱的一環。靠著人物有趣的設定和風趣的對白,還有電眼無敵的Matt,是不是能讓我追到第二季,得看編劇再安排個致命的梗了。
Tuesday, February 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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