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4, 2004

  想回家住的心願被新班表打碎,四月一日外包人員仍無法分攤我們的工作,所以,在這距離約到期的短短一個月裡,我得繼續找新的棲身處。算一算我搬到我現在住的地方半年了,約已到期,而我一點也不想繼續住下去。之前潔西卡跟我說過她有遠親在三重這邊有房子,不過我們一直找不到時間去拜訪。這星期潔西卡跟我又一起輪值大夜,或許我們下星期會找一天去看。如果一切順利,我會和潔西卡變成"同居人"。
  看完Music In A Foreign Language─陌生語言的樂音。第一眼看到這本書是在書店,被封面的宣傳吸引,後來在博客來網路書店看到介紹,應該會是我喜歡的那類小說,我就買了。 我利用上次上大夜班回家的兩天半休假看完了這本書,證明果然我的直覺不錯。
  一個小說家,試著寫一本小說,關於一對男女,鄧肯和喬萬娜的愛情故事。鄧肯的目的地是倫敦,喬萬娜是旅行中的義大利女子,兩人在火車上相遇。鄧肯手裡拿的小說是阿爾弗雷多•加利的小說,寫一對男女偶遇後的遭遇,作者─也就是書中的第一人稱"我"─不知如何安排兩人的談話,只好著手寫鄧肯父親的死,寫一輛白色的轎車衝下山谷,文件四散,是自殺還是被害,調查父親的死因正是鄧肯前往倫敦的目的。
  整本書的敘事層次相當繁複,以小說家改了又改的情節,象徵人生當中的不確定。除此之外,我也非常喜歡書中小說家探討書寫過程:靈感乍現、提筆、改變主意、一再改寫,還有書寫與現實的相互反映。
  看完這本書,我開始看追憶逝水年華,原以為這是一本沉重冗長的回憶錄,但我一晚上就看了書的一半。乍看之下Marcel Proust的回憶像是一個歐吉桑的碎碎念,以一種非常華麗美麗的方式,寫出被生活中偶然發生的景物觸及的追想,非常對我的胃口。也或許我跟他一樣的敏感,容易被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引起回憶,只不過Proust可以寫成曠世巨著,我的就真的是歐巴桑的碎碎唸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