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6, 2006

  昨天送走了我堂哥。堂堂六尺的男兒身,從火葬場推出來,只剩一鐵盤零碎的骨頭。他的父母,我的叔叔嬸嬸,念他生前手長腳長,訂了大些的骨灰罈,卻只裝了三分之二滿,剩下的空間,墊進了原本該拿來覆蓋在骨灰潭上的法幛(我不知道那叫什麼,上面有寫經文的黃布),還留有一些空間。比正常尺寸大些的骨灰罈,還差點放不進靈骨塔裡暫時安置的罈位。
  一整天我們都在忙著他的家祭和公祭。早上我大約七點半就起床,九點到公祭的會場,法師們開始誦經,念著我半句也不懂得經文,他的兄弟和女兒拿香站在最前排,接著是我們同輩的堂表弟妹們。大約誦了半小時,我爸過來問我我的相機放哪裡。我想用口述我爸也不清楚',所以我爸跟我最小的叔叔借了摩托車,載我回家,拿了相機再回到公祭的會場。我爸說,拍照是為了我堂哥留下的稚女,小孩子年紀小不會記得發生什麼事情。拍了照片,至少小孩日後問起,自己為何沒有父親,也有個交代。我心裡暗罵我爸,這種事情也不早點講,好在我因為上次拍花燈給相機充了電,不然他突然興致一來,哪裡找相機用。
  誦經的過程極其冗長,公祭的時間是下午,整個上午的時間就在法師的誦經中度過。誦經當中有休息的時間,法師休息,也讓家屬休息,一連幾天來的睡眠不足,我在空檔就這麼靠著椅子睡著。中午簡單地吃完便當,又開始誦經,大約下午一點四十分,家祭先開始。
  場面應該是倍極哀戚的,我心中雖然對我堂哥的死感到痛心不捨,但早已先被永無止境的誦經過程搞到頭暈眼花,一心只希望儀式早早結束。但當家祭開始,最難以撫平的,其實還是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哀慟,聽到他父母親的悲哭,我的眼淚也跟著流下來。先是他兄弟和他女兒向前跪拜,接著是我們這些堂弟妹,最後是他的表兄弟妹。司儀怪腔怪調地叫著家屬名字和念著祭文,我照著跪拜,心裡想著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我死後,若被這樣子念重複的老調牙祭文,定會劈開棺木叫司儀閉嘴!
  家祭完了是公祭,我堂哥在海軍的同僚長官也有代表來到現場,他的前妻和妻舅,還有我叔叔公車處的長官們也來到現場。還來了一些我不知道怎麼會出現在這邊的人,像是一些立委的助理和市議員之類的。這些人應該不在我叔叔他們家人的來往範圍,大概是葬儀社的人發來的邀請,就像掛在公祭堂上,寫著"英年早逝"、"長才未竟"之類的輓聯,是統一由葬儀社的人處理的。
  公祭完了之後,就是送我堂哥進火葬場。師公(跟司儀是同一人)領著眾人,我堂哥的女兒拿著幡旗,我另一個堂哥(死者的哥哥)抱著靈位,我弟撐著黑傘,就跟在由葬儀社人員抬起的棺木,緩緩走向約五百公尺外的火葬場。棺木離開會場時,又聽到了我嬸嬸和一些家屬的哭聲。我都是聽到別人哭才想哭。
  走到火葬場,看到火葬場前有SNG車和攝影記者,心裡一時還無法想到有誰也在今天出殯,今天問起才知道前行政院長孫運璿也選同一天在同一個地點火化遺體,安葬於基隆的瑪陵山。我堂哥火化完,依習俗,他的兄弟們各撿了他的一塊骨頭,放進骨灰罈,說道:「你要去住新家了。」剩下的就交由撿骨師和師公處理。
  他的兩個兄弟一個捧骨灰一個捧牌位,搭車前往暫時安置的靈骨塔。我們一行人也跟著去。我從來沒有進入過靈骨塔,一進去只覺得有種莫名的壓迫感。天花板很高,整座塔遠望是座柱狀物體,人在裡頭感覺不到四面牆,而是被一個個的骨灰罈圍繞,從地上一直到天花板。裡頭的空氣凝重,時間在這裡是靜止的。觸目所及一個一個罈子,上面寫著卒於民國六十幾年,七十幾年,有些也不知道放了多久。我不敢想像,是不是有後代子孫根本就忘了先人孤居在此。
  在靈骨塔裡我暈頭轉向,我以為是空氣不流通和視覺的壓迫趕造成,離開了應該就會好些。一離開塔,呼吸到新鮮空氣,感覺是有好一點,但我還是覺得頭有點暈。安置完骨灰罈後,他的靈位也要有暫時安置的地方。靈骨塔旁有間小的建築物,就是專門安放死者牌位的地方。裡頭香煙裊裊,我想空氣一定更差,就不進去了。在外頭看著眾人把我堂哥的牌位,放置於已為數不多空位中。突然瞥見廳內兩個大柱上,寫著一副對聯,上聯我忘了,下聯我記了下來,就是今天這篇日記的標題。
  經歷了葬禮這種送別的時刻,到火葬場看著血肉之軀變成一堆白骨,看了靈骨塔裡一個骨灰罈一個坑的場景,不免讓我有人活在世上不知道在爭什麼的錯覺和感嘆。爭排名爭功名,到頭來還不都縮在一個角落。眾生平等,只有在這一刻才見真章。
  送完我堂哥最後一程,回到我叔叔嬸嬸的住所,用過簡單的晚飯,大夥兒各自回到自己的家。活人的生活還是要繼續過下去。八點回到家,頭暈眼花的我已經快撐不下去了,洗了臉刷了牙之後,就直接躺平,睡到今天早上,足足睡了十二個小時有餘。
  一直覺得睡眠跟死亡是很接近的。人出生前沒有任何知覺,死後也沒有,只有活著才有知覺。睡著了以後,也只有做夢的時候,才有類似感官的感覺。也許人活著也就如同作了一場夢,只是一場長了些的夢。
  我堂哥的夢已經醒了,所以他離開了我們,留著我們繼續作夢下去。

0 意見: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