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1, 2007

  為了及早請領休假的補助,二月五日六日請了兩天假,帶著爸媽一起去住淡水會館。也帶著他們去他們從來沒去過的士林夜市一遊,最後,再去金山泡溫泉,結束兩天的行程。

  二月五日下午兩點左右,我老爹開車,從我家出發,走濱海公路到淡水。這條路我們走很多次了,但是到了淡水以後,才是大問題,因為很多地方禁止左轉,或是車輛進入。我們就在狹窄的淡水接上繞啊繞的,好不容易看到停車場明明就在左邊,但是就是不能左轉,也不知道要怎麼繞路才能繞到"正確"的方向。淡水街道小、車又多,繞了兩圈,我爸失去耐性了,決定硬轉,好在沒有來車,也沒有警察(^^||),這才停好了車。
  我爸在停車處跟他以前的同事碰面,我則先到會館看晚上的落腳處。會館就在馬偕街上,馬偕租屋處附近。馬偕租屋處後方就是淡水禮拜堂,我表妹婚禮的舉行處(詳見表妹的婚禮)。會館雖然不大,不過相當整潔。我們訂到的是和式四人房,看了一下環境,放了行李以後,我們便從會館開始,沿著河岸的商店街,到淡水捷運站搭車到士林夜市。
  士林夜市還是一樣的人潮湧擠,不過我爸我媽顯然對攤販賣的年輕人玩意不太感興趣,我非常想停下來多看,但是礙於爸媽在,則不敢停下來,只好用眼睛餘光血拼。只有美食是全人類共同的語言,所以我決定帶他們去吃士林夜市的名產。不過,年紀大的人,考量的就跟年輕人想的不一樣。大腸包小腸?不行,現在很多斃死豬!大雞排?不行,雞瘟流行!那大餅包小餅呢?不好,餅看起來又油又乾!...最後吃成的,只有生煎包和印度烤餅,還有青蛙下蛋,好在這幾樣都合他們的胃口。我突然很佩服那種帶阿公阿媽團的導遊,要應付上了年紀的人真是困難。

  逛完士林夜市,打道回淡水,這時也才九點多,跟老人一起逛街真是省時。可能因為時間還早,會館其他房客也還沒回來,我們就坐在會館的庭院裡,吃水果、聊天。這幾天天氣相當溫暖,庭院裡即使有風吹來,也不覺得寒冷。雖然離淡水老街不遠,四周也有都是房子,但是庭院裡非常的安靜,很難得有時間在淡水住一晚,我們親子間也很難得有這麼愜意的時刻。庭院旁邊,正好可以看到馬偕街,在昏暗的燈光下,我打開手機相機的夜拍模式,定住好幾秒,拍了這張相片。
  看到電視沒什麼好看的時候,我們準備就寢。才躺下去沒多久,一開始是我媽打呼,我拍了她一下,她醒來後,換個姿勢就停了。接下來更慘的是,換我爸開始打呼,於是我知道這下子我甭睡了。我睡覺很怕吵,近來幾乎只要和人在外住宿,很少遇到不會打呼的室友,前室友潔西卡的前男友,還有朱雀,都是鼾聲震天的打呼一族。以前還在三重上大夜班的時候,只要我知道跟某個同事一同值夜,一到休息時間,我一定會馬上去搶雙人房的寢室床位,免得和那位打呼同事擠在同一間寢室。即使不在同間寢室,那位大姐的呼聲,一樣可以穿透隔間。
  我爸媽平時有喝藥酒的習慣,出門在外也帶了一小瓶。因為我爸的呼聲實在太驚人,我想我來喝酒把自己灌醉,應該就會睡著了吧。於是我摸黑起來,打開酒瓶開始喝。才喝沒幾口,我媽就突然爬起來,驚呼:「利蝦郎?(台語:你是誰?)」我本來想說我是喝酒賊,不過這樣實在太無聊了,我只說:「喜襪啦!(台語:是我啦!)」
  第二天我們退房了以後,去陽明山上泡溫泉。在路上,我講起晚上這件事情,我爸差點沒笑死。泡溫泉的會館,去年冬天寒流時,我們家曾經去過一次。這次可能是天氣太熱,我泡沒三十分鐘就有點覺得受不了了。我媽跟我爸也是,我們等不到店家來電提醒,我們就自己包袱款款,打道回府了。
  
  渡假完,回到工作崗位,才是惡夢的開始。星期四五家班了兩天,key了一堆工作單。這些工作單其實明明可以不用那麼急著在一月底產生,結果二月的方案出來,比一月更優惠,這下又得再花人力去電用戶要不要更改方案。好在我不用直接跟客戶聯絡,但是註銷跟重key工作單,也夠我頭昏眼花了。當時大家就在質疑,為甚麼要急著在一月底找來一堆用戶,一切都是上頭的說了算。官大學問大,一直都是職場的定律,說什麼「放膽去做,責任我來扛。」全都是狗屎!出事了,只要不是大紕漏,永遠都是底下的人收拾殘局。
  星期五一個助管請我星期六去幫他代課,我以準備時間不夠予以回絕。後來那個助管去找一個新來的同仁,果然是菜鳥才會被欺負,唉。其實當時我心裡還有點過意不去,不過當我想到星期六星期天,我還要來支援另一個活動的外場,我就非常慶幸自己回絕了。人還是不能太好心,心太軟絕對會累死自己的。菜鳥保重了。
  昨天的活動是從下午一點到晚上九點半,我看外場人手夠,我就提議我回去支援key工作單。原因有二:我討厭外場,還有,我擔心下星期還要繼續加班key工作單。下午五點,我們股長助管都走了,我還留著繼續key單,整棟大樓只剩我一人,外場的人也忘了我的存在,連便當都沒幫我訂(~"~)凸。到了九點好不容易把所有的工作單key完後,我猛然想起,外場的活動要到下星期五,也就是除夕前一天,沒了工作單,也還可能要跟同事輪班支援外場活動,等於要上班十三小時,持續一星期。
  真是太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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