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11, 2009

  昨天週六因為元旦連假而補班,但我請假在家。一星期要上班六天,光用想的就要虛脫了。中午收到信用卡帳單,打開一看,多了一筆我沒有印象的消費。帳單上說,我十一月二十二日那天,在一家叫做「安定企業社」的地方有一筆七百元的消費。
  帳單上其他的消費我都有印象,唯獨就是這筆沒有,於是我開始找簽單,有趣的是,也沒有這筆消費的簽單。於是我開始找十一月的發票,憑著十一月二十二號那天的發票,我想起那天是我第一次和朱雀一起去礁溪泡湯的日子,我便開始回想,當天我買了什麼東西。本以為是土產,但印象中買土產沒有花到這麼多錢。我想起來了,這七百元是在火車站附近買泳衣的消費。
  想到這裡,當時的畫面便浮現腦海。朱雀沒有帶泳衣去,我們便進了火車站附近的一家店。本來只有她要買的,結果我看著看著也看到自己很喜歡的款式,便和店員殺價,最後以一件七百成交。當時我因為身上現金不夠,便決定刷卡付款,刷卡機不知道是太久沒用還是怎樣,簽單卡在一半出不來,店員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刷卡成功。於是阿桑店員說:那不然你們就付現吧?我說:那這張簽單怎麼辦?店員拿出一之剪刀出來,把半張簽單又剪了一半,跟我說:沒關係,這張簽單撕了,妳又沒有簽名,就不會算妳錢。我不疑有它,先向朱雀借了錢,兩人便開開心心換上新泳衣泡湯去。
  我馬上打電話去給信用卡公司,客服人員查了一下,說這家「安定企業社」是一間租車公司,我說,他們雖然登記的是租車,但其實是買泳衣的。我把這整個故事說了一次,並問說我能不能先不付這七百元的錢?客服人員聽完我的故事,先是問我說,我能否聯絡上這個店家,我說我只是到那邊去度假的。至於我要不要先付這七百元,客服跟我說,這得由他們另一個單位才能決定,我可以選擇要不要付,但她也跟我說,他們得先去和對方銀行查這筆帳,如果到時候的結果是我必須付錢的話,這七百元必須計息,而這查帳的時間,大約會需要六十天。我說那好吧,我等你們電話。
  在等電話的期間,我想我還是先自力救濟比較實際。我先打查號台去問宜蘭有沒有「安定企業社」,結果這個名字查不到登記電話。我又去google了一下,也沒有這個公司。可能他們登記的是這個名字,但用另一個店名。
  我一邊也在查信用卡簽單如果沒有簽名到底有沒有效力,結果查到一個對消費者不利的消息,銀行界的認定是,刷卡只要獲得授權碼,不論顧客有沒有簽名,交易都算完成,商家不須持簽單,就可向銀行請款(詳見:刷卡未簽名入帳惹爭議)。而刷錯的簽單只要撕掉就好了嗎?如果是橫式的簽單,的確只要撕掉就好,但如果是直式的簽單,則需再多刷一筆金額為負的交易進去對沖才行。看到這裡,我才想起我曾經刷卡後退貨,當時店員也是這麼做的。阿桑店員只對了一半,而我錯在實在太大意了。
  這時我想,既然這家店就在礁溪火車站附近,以礁溪火車站當關鍵字去找,也許會找到把週邊店家拍進去的照片,那我就有希望因此找到這家店的電話了。果然沒錯,google一查,在Jeff's 部落格學習之旅的礁溪火車站(宜蘭縣礁溪鄉)當中,最底下的這張照片的最右邊一角,看到「永定租車」這四個字。安定,永定?嗯,很可能是同一家。又再google一下,沒錯,在宜蘭租車網給我找到了他們的聯絡電話!
  二話不說,馬上打電話去,我先問他們那邊是不是在賣泳裝,是不是登記安定企業社,電話的那頭說對,沒錯,她就是老闆娘。我把事情經過又說了一次,老闆娘也很阿殺力地跟我說,沒關係,我把帳單給她看,她願意當場退我錢。我說,我已經先跟信用卡銀行反應了,先看信用卡公司要怎麼處理,我再和他們聯絡。
  大約一個小時後,信用卡公司的客服來電,說我可以先不付這七百元,等他們去調這筆交易的簽單來再說。我說好,那我就再等他們通知吧。
  事情應該大致就到這邊告一段落了,希望我不需要再跑一趟礁溪才能解決。有道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但我也真是太大意了。

0 意見: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