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5, 2006

  今天到公司,確定我們這批調職的人,五月一日要各自去新單位報到。雖然問過人事處,之前累積的補休可以帶到新單位,不過,依之前同事的經驗,不一定有時間可以請假,所以,我們大部分都還是選擇在剩下的這段時間,把剩餘的補休修完。加上清明節的補休,我共有一天又六小時,今天請兩小時,明天請半天,後天請一天。最後一天二十八號,還是乖乖去上班,清理剩下的私人物品,有問題也好再問公司裡的同事。
  其實之前我就有聽到一點小道消息,敝單位的某位股長,也要調走。只是,今天才知道,以後他還是我的上司,而且更慘的是,還是在同一個辦公室。那人現在嚴格來說並非我的直屬,不過以後就可能是了。這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不過,在職場打滾的這幾年,其他的不敢說有什麼長進,對人際相處方面,倒是能釋懷跟自己不喜歡的人共事。倒不是說我討厭那位股長,我以前跟他沒有直接上對下的權利衝突,自然也就說不上厭惡或喜歡。我莫名地相信,以後的工作我做起來絕對會比現在的工作快樂一點,至於主管是誰,也不是太重要。
  前幾天才說我最近運氣好到發燙,不過這幾天發生一些事情,讓我懷疑是不是我的霉運都過給我的家人了。先是我爸皮夾丟掉,裡面有一堆證件。再來是我弟載我去搭車的途中,和一輛計程車擦撞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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