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買了"鬥陣俱樂部"的書回家看,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已經先看過電影的關係,看書的速度飛快。我非常喜歡"Fight Club"的電影版,超級頹廢超級酷,即使看了很多次,每次看還是有不同的感動。說來慚愧,雖然我這麼喜歡這部電影,還是到了上星期四,才知道這部超酷的電影居然是同名小說改編的。不用說這本小說當然也是酷到不行。
也許是看了太多太耗腦力的書,這本覺得輕鬆多了。我可不是說這本書沒深度或沒內容,也許有人會這麼覺得:整本書裡的人物沒一個幹正經事的,而且通篇粗魯的髒話。有看過電影的人應該也知道,裡面多的是一堆男人互毆到鮮血淋漓的畫面,畫面不怎麼美觀,不過透露出了訊息卻讓我驚艷。書內頁的介紹裡說,這是"虛無世代裡虛無的經典之作",沒錯,我完全同意。其實當代文學有很大的一部份是虛無主義:上帝已死、生命中沒有一件事是可以掌握的、生活沒有希望....但是"Fight Club"的獨特之處,也或許是它的"荒謬"之處,在於,本來應該是慘到極點的事,在作者的筆下,變得很"過癮",即使是被打得很慘也很過癮。這週末除了看完鬥陣俱樂部之外,也翻了聖奧古斯丁"懺悔錄"的其中幾頁,這兩本書擺在一起看實在有點矛盾,不過我本來就是隨隨便便的人,這兩本書接著看也沒什麼不可以,有趣的是,懺悔錄裡提到,我們都不希望發生悲劇,如果一件悲劇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一定哭天嗆地大呼小叫,可是,我們卻對戲劇裡的悲劇感到興奮。可能這就是"鬥陣"讓我過癮之所在。
除了變態的悲劇癖外,我也希望像泰勒一樣酷,有勇氣對這個物質的社會挑戰,雖然我很清楚,充其量,我有極大的可能會成為整個"破壞計劃"裡,那些經過訓練的"太空猴"之一,這是這本書的荒謬之一。另一個荒謬是,即使一開始的鬥陣俱樂部是反團體、反社會、個人至上的,但是到最後的"破壞計劃",卻是大搞個人崇拜、近乎宗教狂熱的社團。再來的荒謬,是拍成電影,本來一本反物質的書,卻得用大量金錢堆砌。我喜歡這種吊詭,我知道我永遠無法變成泰勒,我知道我永遠不可能真的放棄物質生活。所以,我永遠都希望我能有一間像是IKEA目錄上的房間,所以,我永遠相信電視上說的:買了某個牌子的內衣會讓妳變性感、用了那個牌子的化妝品會讓妳更有魅力、用哪個牌子的手機會讓生活更有樂趣....也因為我如此的相信,我只能夢想,這世上真的有所謂的"鬥陣俱樂部",能讓人發洩生活中的不滿,即使被打得滿地找牙,總比死時臉上一道傷痕都沒有,來得讓人"驕傲"多了。
給我最大震撼的倒不是這本書的故事內容,而是內頁裡的作者介紹。作者介紹的部分,比起整本小說的精采度有過之而無不及。作者Chuck Palaniuk在大學裡是讀新聞的,畢業之後卻沒有一間報社或雜誌社願意讓他當編輯,結果,他只好去當修車的黑手。天啊,真是慘到暴,跟他的遭遇比起來,我好像幸福多了。他三十好幾才開始寫作,但是第一本書"隱形怪物"的命運跟他本身的遭遇相比也沒好到哪去,沒有一家出版社願意出,他一氣之下就寫了這本"鬥陣俱樂部"。他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寫了這本原來只是想向這些打擊他從小想當作家夢想、拒絕出他書的出版社豎中指的小說,沒想到此舉讓他一舉成名,因為這本書的收入,使他能脫離藍領階級的生活,買了一座農場,專事寫作,幾乎每年一本小說出版。
看完他的故事,當天晚上我失眠了。輾轉反側,我眼看著窗外的光線反映到牆上,本來的黑影漸漸淡去,天將破曉,我的思緒也漸漸澄澈起來:我要把我的小說寫完。人生當中總要有一點值得堅持下去的夢想,我一直知道我要做什麼,但就是不去做。因為到頭來,我才能安慰自己:我不是辦不到,只是我從來不去做。害怕失敗是每個人的通病,但是請問誰不會失敗?就算不失敗,也有不成熟的時候,尤其是創作這方面,最糟的是看著自己以前不成熟的作品。這是題外話了,先不講這個。總之,我必須以嚴肅的態度,但是輕鬆的心情,來面對我的寫作生涯,如果成為一個文字工作者真的是我此生唯一值得堅持的夢想,我就必須勇敢地去嘗試。第一步,我必須先完成我手邊的MoneySlaves.com。這個故事的架構,在我腦海裡已經有雛形了,但是必須為它添上其他血肉,這是我今後要奮鬥的部分。即使我全部寫好之後,沒有一家出版社願意出版,那我也認了,至少我真的寫完了一部小說,這樣就夠驕傲了。
畢竟,生活中需要一點夢想,才能給予我們活下去的勇氣。不管我們的夢想是大是小,至少我現在相信,如果不去實現,夢想就永遠只是夢想,活者的唯一意義就是等死。我不想等到死前,問自己一生有沒有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情,結果是一陣靜默,因為值得驕傲的都是陳年往事。
勇敢去追求自己的夢想吧,有看到我這篇日記的各位。
Tuesday, August 2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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