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4, 2003

  自從我從二線輪調出來當一線人員之後,我還沒有連續上超過兩天班,因為排班和假日的關係,也因為其中有五天我去板橋受訓。當我受訓回來,我就要挑戰連上十天班不放假的紀錄。我這星期的班除了星期二之外,都是小夜班,從下午兩點半到晚上十一點。下星期從星期天到星期四,我都是大夜班,從晚上十點到第二天的早上八點半。
  從星期二到現在,尤其是昨天晚上,我有了倦怠感。這個月初,我們的試用期六個月滿,有一批同事已經走人了。我想,要是我一進來就上前線接電話,在一切都半生不熟的尷尬情況下,就直接面對客戶的詢問,一定也是不知所措的手忙腳亂,就跟我現在一樣。也難怪有些同仁會受不了走人,要是我長期處在倦怠的情緒之下,過不了多久我一定一走了之,去追求其他發展。現在想走人也來不及了。
  今天下午請假三小時。今年五月一日勞動節我還在受訓,當天我們有上課,所以全部的人都算加班一天。我當時選補休,半年之內要休完,否則就算是報效國家了。我之前因為去看病兩次,共請了五小時,還有三小時。這三小時必須在十一月一日前請完,我可不想報效國家,尤其是這麼個暴民治國、政客誤國、沒有公理正義的國家。
  即使是被"破紀錄"連續上了三天班後的倦怠感嚴重肆虐的我,心裡還是挺喜歡小夜班的。因為,我下班回到家之後,處理完瑣事後,大約一兩點上床就寢。平常即使五點半下班,我也是東摸西摸到這個時候睡覺,然後,第二天睜著惺忪睡眼,口中咒罵髒話去上班。上小夜班我反而可以睡到自然醒,精神飽滿地上工去。小夜班簡直就是給我這種夜貓子上的。
  今早房東來敲我的房門,把我從睡夢中驚醒。他是來催收房租的>_<。我本來前天就要拿給他,可是我上下班的時間跟房東不能配合,其實今天我就想睡到九點起床,然後去領錢給他,順便跟他說我房間馬桶漏水、排水孔不通的事情。房東七點半來敲門,我眼睛都還沒睜開,頭髮也亂成一團,去應門時,房東看我一臉睡意也問:「怎麼妳沒上班啊?」我說下午才上班。他催完房租後就走了,我的生理時鐘被他這麼一打亂,再躺回床上睡時就呈現半昏迷狀態,也不知道是睡著了還是沒有。睡到快十一點,才奮力掙扎起床,今天下午有事要忙。
  我前天在租屋網頁上看到一間離我辦公室頗近的套房出租,價格也在我可以接受的範圍,第二天就打電話去約今天下午看房子。我一向是超級路痴,路痴到即使是從地下道的另一頭出來也會迷路,不過今天到了陌生的地方,居然不用花時間找地址,嗯,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三重這個地方不知道是不是被上帝遺棄多年,房子老舊,巷道狹小,連要找個像樣住的地方都很困難。在我搬到我現在住的宿舍之前,找房子時去的兩個地方,破爛得都活像電影"地球戰場"的場景。現在住的地方是爸媽幫我找到的,好是好在家具全新,但是房租時在高得嚇人。搬進來後,發現隔音頗差,隔壁房裡的說話聲、電視聲還有走廊的腳步聲都能聽得一清二楚,更糟的是洗衣機就擺在共用的空間,只要一有人洗衣服,大家就被迫聽洗衣機演奏的交響樂。如果是晚飯飯後這種大家一定都醒著的時間洗就算了,偏偏就有人喜歡在午夜或清晨洗衣服,最早曾經五點半洗,太誇張了吧!還好這種情形也就只發生在我剛搬來的那一個月,也不知道是不是後來我睡得死沒有聽到,因為據我的觀察,我們這一層樓有一間房的房客固定都是在晚上十二點才回家,又有一個一定是七點左右就出門。我不知道這兩人是不是同一個,不過如果是,那會在清晨跟半夜洗衣服也不意外了。
  會讓我想搬家除了房租是最大的因素外,我覺得我現在住的品質實在很不好,覺得被吵到是一點,另一點是我房間廁所馬桶的漏水問題無法解決。之前有跟房東說過,有修過,但是後來又繼續漏。本來我也不在乎,因為反正水費我不用付。但是最近不知道怎麼搞的,廁所的排水孔阻塞,漏水的速度大於水排掉的速度,所以,廁所裡老是一堆水,每次我洗完澡,還得用臉盆把水舀到馬桶裡,才能有"立足之地"。今天我繳房租時跟房東說過,房東說會來修,結果下班回家,一開廁所門,還是一灘積水,唉。還是搬家算了。
  話說我今天下午不費吹灰之力就找到正確地址,打了通電話給之前的聯絡人,不多久就有人來帶我參觀房間。看不出來從外面看小小的一棟房子,裡面隔了好多小房間,格局就像迷宮一樣。雖然像迷宮,但也還不會給人太狹隘的感覺。房門是鐵門,隔音應該不錯才是。房間的大小其實跟我現在住的地方沒差多少,但是房租整整便宜了兩千五百大洋。光是這一點就夠吸引我了,所以我也不太在乎房東不提供電冰箱跟有線電視了,提供的家具雖然有點舊,但也還在可以忍耐的範圍內。我打電話給爸媽說我看的結果,媽說等他們有空會再來看,如果他們覺得OK就讓我搬家。雖然房租是我付,房子也是我住,不過為了表現我的孝心,還是讓爸媽認可我再搬家。就算不是為了尊重他們,多徵求不同的意見也是好的。
  下午五點半才上班,我看完房子才四點,回家有點趕,我乾脆去逛街。秋冬裝開始打折,到處都是誘惑。我這個對美的東西最沒有抵抗力的敗家女,當然忍不住就又掏出信用卡出來。不知道是不是經濟不景氣,店員都很親切地推薦客戶商品拼業績獎金。因為我今天穿得比較淑女(平常拉塌的樣子居多),店員就一直推薦OL款式的衣服。我其實並不喜歡那樣的裝扮,但是出於好奇心也還是去試穿。一從試衣間出來,我看到鏡子裡的自己,只有一個感想:我果然還是適合拉塌的扮相....那件襯衫掛在衣架上比穿在我身上好看,那件褲子雖然不錯看,但是穿在我身上實在是小了點,嗯,偏偏那已經是L號了>_<,我都可以覺得我的肥肉快把褲子撐破了,嗯。雖然襯衫遮住了我的游泳圈,售貨小姐還是委婉地問:「褲子會不會太緊?」嗯...我知道妳是在暗示我快把褲子脫下來免得被撐壞,嗯嗯...我知道啦-_-"後來我買了一件皺皺的襯衫還有一件牛仔褲。我喜歡那件襯衫的皺折,反正本來就皺,洗了不燙也沒關係*_*,牛仔褲本來是"借"來搭配襯衫的,不過我發現我穿那件褲子可以美化我的大腿,看起來沒那麼粗,就決定買了!哈...這次牛仔褲我M號就塞得下了(我本來跟小姐要L號,小姐還跟我打包票說搞不好我S就行,雖然我知道這是天大的謊言,但是聽了就是心花怒放,噗),奇怪同一個牌子的衣服為什麼尺寸差那麼多....。去結帳的時候,原本推薦OL款的小姐問我:「為什麼不選上班可以穿的呢?」我說:「這個上班也可以穿啊!」嗯,我們上班也沒有規定要什麼樣的服裝,所以大家都穿得很隨性,反正又不用真正面對客戶,想打扮得怎樣隨自己高興就行了。
  花了偶兩千多大洋,買了一身衣服之後,發現我好像需要一雙馬靴配這身新衣...啊....慾望無窮無盡哪....我什麼時候才有錢買蘋果電腦咧....好吧,我自願永遠上大夜班....
  今天上班其實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做新進人員的名牌。我本來以為這已經不干我的事了,看來只要我還待在三重的一天,這件事情就是我永遠的夢魘。不過做名牌再痛苦也苦不過接電話,尤其是還要幫客戶排除網路障礙。好在今天我接到的case比昨天的簡單多了,也或許是接了三天之後,我漸漸開始進入狀況,所以在聽了客戶的形容之後也就能想像會是什麼原因造成,也就稍微有了一點成就感,尤其是聽到客戶用充滿驚訝跟感激的語氣說:「好了耶,可以上網了,謝謝唷....」要不事隔著電話線,我還真想給他們一個kiss啊。我們客服人員多卑微...
  明天星期六,我這星期最後一天小夜班,接下來就要挑戰大夜班啦!呼呼....ㄍㄧㄥ過下星期,我就淨賺兩千五啦,哈哈!不過我今天刷卡的費用也差不多是這個錢,唉....台語的俗諺說「錢四腳,人兩腳」,真是他X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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