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8, 2003

  今天早上一起床,就覺得天色不對。昨天熱得半死,我今天上網去看,最高溫三十六度,真是嚇人的熱。昨天我除了熱還覺得悶,昨天大家量體溫都偏高,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今天一下課,照例去量體溫,我量太陽穴那個位置,只有三十一度多,據說還要加個兩度才是真正的體溫,加上去也還不到三十四度,果然我是冷血外星人。
  不只天色不對,我今天整個人都不對,我想是穿錯衣服的關係。去廁所的時候照了一下鏡子,唉,我不適合咖啡色系的衣服。衣服一沒穿對,整個人心情也都不對了。天,我是怎麼搞的,怎麼一下子變成瓊瑤書裡的文藝女青年,稍微一個落花就皺眉,一隻螞蟻被採死就心痛>_<。搞不好有什麼心裡的疾病,早發現早治療,不然會成為社會的負擔。其實寫日記就是蠻不錯的治療,做網頁也是很好的抒發,我想這也是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什麼"驚人之舉"的原因(啥?沒有驚人之舉嗎?去問即將要過母親節的我老媽吧!她的心臟已經被我百鍊成鋼了,我還有不少事情不敢給她知道,因為我娘的心雖然已是百煉鋼,但尚未達繞指柔的境界,我怕哪天她被我氣死,以後就沒人為我燒飯洗衣了)。
  前幾天的日記說過,我們訓練所的課程,這星期開始進入了電腦實作課。昨天跟今天的老師是一個少年仔,看起來不老,但是油條氣特重,沒課上的時候就吹噓自己。我跟我旁邊的同事超討厭這類的傢伙,只要他一開始澎風,我們兩個互看一眼,眉頭一皺就開始在底下小聲訐醮他。不過,他上課的講解倒還算清楚,他每講完一段都會叫同學起來,到黑板上再復述一次,或許就是這樣大家才會專心聽。不然,即使老師把每個人螢幕切換成自己電腦上的畫面,還是有人把線拔掉,自顧自上網,或是玩MSN Messenger和人聊天。這招雖然一開始被大家罵死,但現在我想想,也唯有這樣,大家才會專心聽課,因為一上台什麼都答不出來實在超丟臉。人啊,果然就是X,不管到了幾歲都是。
  最近我常想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六年級這一代是不是"拒絕長大"的一代啊?我這樣觀察我的同事們,當然包括反省我自己,常常很多時候我們的說話、行為和思考都很幼稚。我在04/26的日記裡才講到,我老覺得我是青少年,即使早就離那個時代好久了。我都要到前一陣子才有這樣的自覺,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同樣的感受?我總覺得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做事只想到眼前,不顧後果,老覺得自己最對,別人都要配合自己。而且,如果真的做錯了什麼事,那都是別人害的,跟我一點事情也沒有。不知道五年級的那一代,在二十多歲的時候,是不是也和我們現在一樣呢?如果是,那他們是什麼時候真的"長大"的?
  以前的日記裡也提到,我閒閒沒事幹的時候,就喜歡觀察人。以前我都是把所有的線索加在一起,得出的結論就是我觀察某個人的結論,這個結論就是我所了解的這個人。現在我改變另一種觀察人的方式,那就是從一件小事去大膽假設一個人的個性,然後,再從其他細節得到的資訊加以佐證,或是推翻先前的假設。或許是實行的時間尚短,還不知道效果怎麼樣,但我已經知道這樣觀察人的方式,缺少了最後揭開謎底的趣味。就像看一本推理小說,你隨著作者的運筆抽絲剝繭,得到答案,遠不如在思緒窮盡時,出現一個意想不到結局來得過癮。
  最近買的好幾本書,只有看完羅智成的詩集"夢中書房"、徐林克的"我願意為妳朗讀"還有追憶水年華的漫畫版"斯萬家那邊之貢布雷篇",其他的書,像是最早買的"時時刻刻"、後來買的簡媜"天涯海角─福爾摩莎抒情誌"、還有托爾金的"精靈寶鑽",通通沒看完>_<。上星期我回家沒電視看,本來想說正好來消化我買的書,結果....我還是寧願花時間陪痞子。我想殺了我自己,怎麼這麼墮落,怎麼這麼不長進。我還說過這輩子我最不願意放棄的習慣就是閱讀,這下子我跟書本不只是漸行漸遠,根本就是形同陌路。其實我想放棄的還有很多,這些都是以前我不想放棄,也從沒想過要放棄的,像是宗教信仰、對文字創作的堅持、還有對人的信心,要講明這其中的緣由不太容易。
  我試著談談對人的信心吧,我好友朱雀最令我佩服的一點就是,她曾經深深被傷害過,但仍對人保持高度的信心,仍看人性的光明面。而我,沒真的受過什麼傷,卻對人灰心,一心只想隱居(請參照Site Info的網主介紹^^)。蘇格拉底曾和他的學生談到辨證的方法論,他以一個例子提醒他的學生,不要變成厭惡辯證的人,這個例子是這麼說的:有些人變成"討厭人類的人",是出於知人不足而對人死心塌地的信任。在還沒認識一個人很深之前,就對其推心置腹,等到後來才發現對方的卑鄙虛偽。然後又再去信任了另一個卑鄙虛偽的人,這種遭遇經歷了多次,尤其是你認為身邊的人都是這樣,久了之後你就開始抱怨,然後憎恨所有的人。我並非上述這種情形,身邊大多都的人在大多數的時候也都不是卑鄙虛偽之徒,我只是對人失望、對人際關係厭倦,尤其是對人在利害攸關之時,所表現出的自私以及逃避不齒(別跟我說這是常態,叫我看開,習慣就好,我也知道,事實上我自己也是如此,我也一樣不齒我自己)。在我快要滿二十歲的時候,有一次和當時的一個室友達成一個共識,人要是不怕寂寞的話,根本不需要和其他人建立關係。我把這個結論寫在給我一個高中好友的信上,為此,我還和她筆戰好幾回合。我們後來沒有再通信的,原因是不是因為這個,我不知道。或者我是要實現我理論,既然我有足夠的忍耐力承受寂寞,那就不需要和人建立關係,包括和人通信。
  當時我有意無意地在實現我的理論,疏遠我不想交往的朋友,沒有必要就不參加公開活動,雖然表面上和每個人都客客氣氣,但在心裡我卻以絕高的姿態鄙夷其他人。我也不算真的完全實現我的理論,即使我刻意疏遠別人,依然有一些臭味相投的朋友,願意和我保持並努力經營彼此的關係。當然隨著年紀漸長,對這個理論的堅信也有些動搖,雖然我一向自認夠堅強能忍受寂寞,但平心靜氣想想,我從未真的寂寞過,所以也不夠資格堅持這個理論。或許,人與人之間真的有類似general will這種東西, 即使在利害攸關的時候,仍能不逃避不自私地去面對。對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信仰是他一切行為的準則。對一個沒有信仰的人來說,認同感造就了他的價值觀(請參閱my works裡雜文的讀書心得"信仰或非信仰")。
  我現在明白了,我當時刻意疏遠別人,是我對團體生活沒有認同感。我理解朱雀說我現在比較容易親近的原因了,因為我現在對團體生活有了認同。我怎麼這麼呆啊,人際之間的general will就是認同感啊! 不過,我是怎麼對團體生活又有了認同的?八成是窩在家裡太久了,悶壞了,所以渴望和世界建立連結。講來講去,我還是沒資格說我不需要和人建立關係,但是,團體生活不是我自願選擇的,是它來找我的,為什麼?因為我必須要賺錢養活我自己。或許,哪一天我完成了我的終極夢想,就是不再為五斗米折腰,在流浪過世界後,找個清靜地方隱居後,才可以驕傲大聲地說:沒錯,一個人可以自由自在,不甩其他混蛋!
  嘿,也實在夠諷刺了,如果我那麼想隱居,那麼想斷絕我跟其他人的關係,我他X的建這個網頁幹啥?說穿了,我是個自相矛盾、人格分裂、幼稚長不大又自以為是的混蛋!
  哈,我也是混蛋,那也沒什麼資格不甩別人,那我是不是該把去Site Info把我的終極夢想改一下,改成什麼勒?嗯.....有一天能不再那麼混蛋,在流浪過全世界後,找到一個清靜的地方,和自己喜歡的混蛋們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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