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3, 2002

  昨天把首頁換成現在這個樣子。本來不打算做那個ENTER的連結,讓它自動跳到主頁來,不過我發現十秒鐘還不夠讓首頁的那個大大的太空人圖下載完成 ( 如果是用56k的數據機撥接 ),所以還是做了一個連結,讓訪客自己點選。
  今天發現我親愛的超級大痞子(The Real Slim Shaddy,我給我的Note Book取的名字,因為它的型號是Slimnote,我買它的時候阿姆的這首歌超紅)的充電電池已經壽終正寢了。現在痞子的電池完全無法儲存任何一絲一點的電力。只要我把插頭一拔下來,它那張原本充滿色彩的臉孔,就會變成空洞的一片烏漆嘛黑。
  大概在去年,我買了它一年多之後,我就發現它的電池的蓄電能力大幅衰退。我剛買的時候,充到100%可以用四個將盡五小時,算是相當不錯。到了今年初也還可以撐小時,上個月我發現它怎麼充也充不到100%之後,我心裡大概有個譜,知道痞子的電池已經要掛了。果然,今天就是它的掛點日。
  我不打算換電池。反正就把它當作桌上型的電腦使用就好了,它還比桌上型的好,可以到處搬來搬去,只是現在要拖著一條長尾巴,比較礙手礙腳而已。等到以後如果張有需要常常搬來搬去,那再換吧!
  兩年來痞子陪著我基隆台中兩地奔波。它對我來說已經不是一台電腦而已,幾乎是我生活中最親密的朋友。因為它,使得一個電腦白痴變成不那麼白痴,偶爾還可以幫別人解決問題。可是它也很可憐,因為它的主人,就是我,常常餵它吃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它幾乎從來每有跟我抗議過。除了大約一年半前,我強塞給它Win 2000,它硬聲聲地就這樣當場陣亡。幸好我爸爸的朋友法力高強,幫痞子趨魔趕鬼似地,重新灌了Win 98後,痞子就這樣"還魂"了。
  在我親愛的痞子死過一次之後,我只好死守Win 98,不敢再有任何非分之想。不過死過一次畢竟和一直沒死過的不太一樣,自此,只要我一次執行太多程式,痞子就會一動也不動地,給我來個無言的抗議。我也不會太責備它,畢竟我當初買它的時候,就知道,即使在兩年前,它的配備就不是最頂尖的,到現在,那更不用說,一定無法負擔過多的工作量,還有我的需求。我只是把所有的過錯全部推到比爾蓋茲身上,微軟出的東西實在太不穩定了!搞什麼嘛~~~
  事實上,我已經打算下一台電腦改用Mac了。啊~~~Mac是我的夢想....我一下去網路上找一張Mac的照片貼在牆上,惕勵自己用功唸書,考上了買台Mac犒賞自己吧!
  要真的把我想要的東西貼到牆上去,那我家可不需要壁紙了:-p,哀,身為人最大的悲哀就是資源有限而慾望無窮...Anyway,人生有夢,築夢踏實嘛,努力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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