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5, 2002

  聯邦銀行寄了他們的升級金卡簡易申請書給我。上面除了免審核我的資料就可以直接升金卡之外,還可以再辦一張F1加油卡。加油卡的好處是我每一筆消費的紅利都可以直接折抵加油的金額。看起還不錯,比那個什麼紅利集點,集了老半天連什麼茶杯組的一半都沒有,這算是比較實用。不過,我沒車~~~連機車也沒有。辦這個卡,只能讓我稍微拉近我跟F1遙遠的距離,實在沒有什麼多大的幫助。再說,我現在是無收入階級,錢只有出沒有入,沒錢刷卡,等於沒有卡,還得負擔萬一被盜刷的風險。想想還是不辦了。
  昨天行政法老師也才講到信用卡的問題。他有四張卡,但是四張卡的額度,加起來才五萬元,有時候請朋友吃個飯,都還會被服務生退回來。他說,信用卡的額度不用太高,因為普通人一個月刷卡不會超過一萬元,額度高也只是方便了那些盜刷的歹徒。班上有人問他,那萬一要出國,或是要花大錢的時候怎麼辦?老師說,那再打電話去跟銀行調高額度就好。他都是主動跟銀行要求降低額度,等到需要用再提高,不用了在調回去,並且,單額超過三千元,銀行要主動打電話來確認。這些都是可以跟發卡銀行商量的,不是說銀行訂了約我們就一訂得遵守,只是,一般人通常都不會去注意那一長串的條約內容,而是只在意年費和贈品。此話一出班上傳出一陣心虛的笑聲。
  現在信用卡發卡真是蠻浮濫的,以前金卡的審核頗嚴格,要年薪多少以上才可以。現在連白金卡都有滿街跑的趨勢,也難怪為什麼聯邦銀行會把升級金卡的申請書寄給我這個現在沒有職業,以前也只是用學生身分申請的人。其實他們從我身上也賺不到什麼錢,我既不預借現金,也不使用循環利率,銀行的收入大多來自於這兩者。我也沒拿到什麼贈品,更沒有用紅利積點去換什麼東西,我只是貪圖信用卡的便利,身上不用帶太多錢,就可以行遍天下。
  我記得當年我考推薦甄試時,英文作文題目有一題,問考生未來世界不可或缺的是哪兩樣東西,並說明理由。我當時的回答是電腦和信用卡,我並預言錢會演變成銀行帳戶裡的數目字,並非流通的實體。現在回想,自己還頗有先見之明的:-P
  就像網路一樣,所有方便的東西,只要使用開始普及之後,就會失去其便利性,信用卡也是。隨著發卡量大增,盜刷的問題更是層出不窮,一開始大家自認倒楣,我有朋友被盜刷了五萬多,跟發卡銀行討價還價的結果,還是認賠三萬。我以前收過一封伊媚兒,上面說其實銀行都有保險,根本不用擔心會有呆帳的問題,而且,一方面保險公司理賠,一方面又跟倒楣的消費者要錢,根本是賺了兩手。況且,刷卡一定要有簽名,把簽帳資料調出來,發現筆跡不合,那是商家沒有盡到把關的責任,顧客沒有義務要替商家的過失負責。如果信用卡公司要脅打民事訴訟官司,儘可去找律師,很多律師都願意幫忙,而且收費都不高。
  講到簽名,現在網路購物發達,那是不需要簽名的!!要是歹徒在網路上亂刷....那就恐怖了...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啊!看來我應該把我曾經在網路上使用過的那張信用卡剪掉>_<
  今天晚上憲法課第一次上課,班上人不多。憲法課是我大一時的回憶,必修,三學分,老師是大刀。大一新生進去傻傻的,腦袋裡還是高中時的唸書方式,結果第一次期中考就栽了個狗吃屎,只考三十三分。要是一年只考這麼兩次,那我這科是當定了。還好還有其他小考補救的機會,期末考之前我算過,我得考九十分才能Pass,只好猛起來唸。仔細唸發現其實不難讀,再加上老師的出題一定是大方向。除了我就每一堂課都錄起來,回到宿舍反覆聽之外,也模擬很多可能的考題。果然,期末考考卷一發下來,題目都是我模擬過的,就開始洋洋灑灑一直寫,寫到天地變色、交卷鐘敲完最後一聲我才劃下句點。最後成績單寄到家裡,憲法這一科低空飛過。
  後來下學期抓到要領了,這種期末救亡圖存的末日決戰就不再發生了。上課當然還是會錄音,不過也就是因為有錄音,就沒有"錯過了就補不回來"的警覺,所以上課猛點頭。有一次從夢中驚醒時,赫然發現老師的死魚眼正狐疑地盯著我,似乎是在說:這傢伙是覺得我講得有理一直點頭還是....? 說來也丟臉,上課聽到睡著就算了,回去聽錄音帶也還是聽到睡著@_@
  那時的課堂中得到最多的倒不是對憲法的認識 (其實根本沒上完) ,而是對一些原本習以為常,認為是天經地義的觀念的顛覆思考。之後年事稍長、相關的知識更豐富時,再回想老師的看法,或有不盡同意之處,但是這種顛覆思考方式的學習,也算是該課程的"附加價值"吧!
  明天早上有行政法的課,原本是閱讀測驗,但是因為原先的老師請假,那行政法老師遍拿來加課。一大早要上這麼傷腦筋的課程,對我這個早上沒有咖啡就醒不了的人,明天可能要喝加倍濃縮的咖啡才能抵抗周公對我的誘惑。這星期上了三次行政法,或許對很多人來說會苦不堪言,對我來說倒是還好。要是上三次行政學我就要死了,我真是受不了行政學啊,雖然說以前學校有讀過,可是老師教的跟我以前讀的,實在是差了十萬八千里,怎麼跑出那麼多長舌的傢伙講那麼多有的沒的五四三,怎麼讀也覺得狗屁不通啊。算了,尼采說過,受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我只有死命地唸啦~~~
  上次的行政法教到行政執行,就講到行政執行官和執行員,這是司法特考的範圍。老師建議我們可以去考考看,他們考的都是考法律,什麼民法刑法行政法這些,最起碼比較不複雜,因為法條的原理都相同,讀一部通就部部通,不像我們行政法和行政學,雖然名稱上只差一個字,可是內容差了十萬八千里。
  想想也蠻有道理的。嗯,我會審慎考慮,要是考不上基層還有高普考的話,換個跑道重新開始也好。搞不好以前沒學過反而沒有負擔,一切從零開始,才不會被以前學過那些根深蒂固的觀念綁死。我對行政學就有點這種感覺,反而是以前根本沒碰過的行政法,學起來還比較容易一些。
  嗯,再說啦,還是希望能夠考上,有個穩定的工作。明年年初沒有意外的話,我可能沒有健保卡了,所以,以後健保也是我發憤圖強的動力之一。用行政學的名詞來說,是"保健"因素,不是"激勵"因素。呵呵,我已經有點進入狀況了,很好很好~~~GO ME!!!
  有一次在奇幻文學網看到有人用赫賽和布蘭查的"情境領導理論"來分析魔戒遠征隊中的領導模式,蠻有趣的。以我的學習背景,是不是該寫一篇"從博奕理論分析愛隆會議之決策"?
  說笑的,別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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